研经日课第272天:罗马书6:1-14
阅读经文:罗马书6:1-14
问题思考:
1. 那些在灵里与基督联合的人,他们现在:(a)与罪的关系,和(b) 与神的关系,位于什么地位上?这种改变是如何生效的?
2. 既然这是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我们要怎样过一种胜过罪恶的生活,来享受它,并将它表达出来呢?参11-14节,并请注意一些钥字:如“看”,“不要容”,和“献给”。
注:
1. 1节的问题是由保罗在第五章所说的话,特别是20节的话而起的。
2. 3-10节是第2节的注释。
3. 6节。“罪身”是指“罪所统辖的身体”,它的肢体都用来服事罪(参13,19节)。
4. 7节。这是一个普遍原则的声明,表明死结束了一切义务和关系(比较7:1,2),在这里是应用在我们从前与罪的关系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