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409天:民数记5:1-6:21
阅读经文:民数记5:1-6:21 民事和宗教的律例
问题思考:
以色列的许多民事和宗教的律 例,以及与他们有关的礼仪,是我们难于了解的。它们在性质上似乎异常地令人厌恶,有时且不近人情或有如魔术。要紧的是牢记:(a)祭司在以色列民生活各方 面的权柄,包括清洁和卫生,这些如同在会幕中的敬拜一样,也属于“宗教”礼仪的一部分;(b)宗教礼仪的背景是古代整个近东人士所熟悉的,而且是以色列民 所採用的,不过由于他们对独一真神的信仰,以及要适用于对于祂的敬拜,而加以改变了;和(c)需要时常提醒,这才作神选民的人,体会到神的圣洁和道德的要 求。
1. 哪一种人必须“使他们出到”营外?而且是为了什么缘故呢?比较利13:46;15:31。在5:11-31的命令中,满足了什么人道主义合理的利益呢?这些似乎完全像耍魔术一样,但请注意16,18,21和30节。
2. 拿细耳人的离俗归神是怎样表现出来呢?这种誓愿的目的何在?既然它显然不是如同藉会幕经常献的祭或本身可不藉会幕经常献的祭,而能蒙悦纳而献与神的一种敬 拜行为,它的目的是什么呢?参6:14-16;并比较利1-7章的细节。基督的信徒在多大程度上,也要面对类似之献身的挑战呢?比较来9:10-14;罗 12:1,2。
注:
6:2。“拿细耳人”,是一种愿意在一段时间中,以特殊方式将自己分别出来归给神的人,希伯来文这个词的字根nazir,是表示分别出来献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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