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512天:彼得前书2:18-25
阅读经文:彼得前书2:18-25
问题思考:
1. 基督的受苦,在哪些方面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祂的脚踪行呢?彼得在这里暗示“仆人”或“奴仆”应从这事学到什么教训呢?我须体会这也是我的基督徒呼召的一部分吗?
2. 无罪的耶稣为什么愿意为最坏的罪人担当全部刑罚而不抗议呢?祂献上自己为祭是要达到什么目的呢?在我生命中应作什么回应,且会带来什么果效呢?
注:
24节。“担当了我们的罪”:“担当罪”是指“忍受罪刑”的意思。“在木头上”:按其语法,是暗示“在树顶上”,就是指钉在极端耻辱的十字架上,额前,在犹太人的眼光中,曝露在上天的咒诅之下。比较申21:23;加3:13。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