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521天:撒母耳记上2:12-36(也读3:11-14)
阅读经文:撒母耳记上2:12-36(也读3:11-14)
问题思考:
1. 以利的两个儿子在哪几方面的罪,在神看来特别严重呢?参2:12,17。25,29;3:13。我们应从2:25,30和3:14中记取什么严重的警告呢?
2. 以利如何失职?比较箴言29:17;太10:37。请将2:31和3:14,与2:35作一对比。我们从这些经文中,对于神的作法能学到什么教训呢?比较16:1。
注:
1. 12-17节。以利二子的滥权(17节的“他们”——“这二少年人”)是双重的。他们强取他们所要的,而不是接受送给他们的;他们应得的一份他们坚持要生的,而且在耶和华应得的那一份——脂油(利3:3-5)——烧在坛上之前便取去。
2. 18,28节。“以弗得”是祭司服饰或装备的一部分。
3. 25节。从动词的时态显示,以利二子是惯常地不听从父亲的话。请注意:因他们背逆,耶和华想要杀他们,而不是耶和华想要他们背逆。
4. 30节。“行在我面前”是一句描述享受神恩宠的词句。比较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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