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009 耶稣受试探
阅读经文:路加福音3:23-4;13
默想经文:路加福音4:1-13
路加福音4:1-13描述了耶稣受试探的故事,这段故事发生在耶稣受洗之后开始传道之前。我们当中有些人可能很热心,一上来就想着去传福音,去为 神做点什么,但是在做服侍之前,我们必须首先要学会顺服,不然我们若是靠着人的血气去服侍,带给教会和他人的可能却是灾难。圣经里面有三个人物,约瑟,大卫和耶稣都是在三十岁开始侍奉,约瑟先是被卖到埃及做奴仆,然后含冤入狱,最后成了宰相;大卫被扫罗追杀,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最后才成为王;耶稣也是经历了魔鬼的三个很厉害的试探,然后开始传道。他们都是在自己的生命已经相当成熟之后,已经学会无条件顺服 神的情况下才开始侍奉神。
再来看耶稣所受的这三个试探,分别对应着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这三项试探也是当初亚当夏娃所面临的试探,耶稣虽然是神子,但祂却并没有使用超自然的神迹,而是和我们一样凭借着血肉之躯,甚至四十天没有吃饭,靠着圣经里面 神的话语胜过的。就如经上所记“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书 10:12-13 和合本)‘’,所以我们犯的很多罪都是我们知罪犯罪,故意犯罪,屈从于自己的邪情私欲了,理论上来说这些罪我们和耶稣一样都能凭着 神的话语胜过,但我们却常常胜不过,这更加证实了 神是公义的,靠着我们自己我们确实不配进入天国。但感谢耶稣,“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因此就能拯救我们脱离地狱烈火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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