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63天— 真正的谦卑,是彻底否定自我
路加福音18章中,耶稣讲述两个祷告的人:一个法利赛人,一个税吏。两人都走进圣殿,看似都在“亲近神”,但耶稣说,只有一个人回家时被神称为义。
这让我开始思考:什么是神眼中的谦卑?
法利赛人祷告时感谢神,听起来没错;但他的感谢是自我中心的,是将神当作旁观者,为自己的属灵表现背书。他没有在神面前看见自己的罪,只看见别人的不义。他的祷告虽然敬虔,却没有一丝悔改。他说“我不像这个税吏”,其实在说“我不需要恩典”。
而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都不敢,只是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这是我所应当有的光景——在圣洁的神面前,意识到自己的全然不配,唯一能倚靠的,不是我的行为、成就、清洁的外表,而是神的怜悯。
真正的谦卑,不只是承认我有软弱,而是承认我除了基督,什么都没有。
真正的谦卑,是把“我”彻底放下,不再倚靠过去的经验、属灵的习惯或道德的优越感,而是像税吏一样站在神面前,只求祂的恩典。
耶稣紧接着讲到小孩子,说:“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小孩子没有什么“属灵资本”,他们不能靠任何表现去“赢得”神的国度。他们单纯信靠、无保留地接纳父的爱。这种单纯的倚靠,其实正是谦卑的体现——他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以交换,他们只是伸手要恩典。
反观我自己,是否仍习惯以属灵行为来换取神的悦纳?是否在别人的软弱中,暗自骄傲、自我肯定?我可能嘴上说“全靠恩典”,却在心里筑起自义的堡垒。主耶稣说:“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神喜悦的,是破碎的心灵,是彻底降卑的人。
主啊,赐我一颗破碎痛悔的心,帮助我撇弃属灵的虚伪与骄傲,在你面前毫无遮掩地承认自己是罪人,只有靠你才能活。愿我像税吏一样祷告,像孩子一样信靠,把自己完全交在你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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