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171天:使徒行传22:30-23:10
阅读经文:使徒行传22:30-23:10
问题思考:
1. 保罗怎样为自己的行为和信仰作见证呢?比较24:16,和提后1:3。他总是求使神得荣耀。关于你的行为和信仰,你能作出同样的见证吗?
2. 试思考保罗在法庭中的策略:(a)他的义怒(3-5节);和(b)他使法庭中的人分裂(6-10节)。审讯再次放弃了。保罗关心他自己的安全和整个事情的了结,更多于关心真理吗?
注:
1. 23:1。「行事为人」:直译是「作为一个公民的行事为人」。保罗的意思是:「诸君和弟兄们,我在神面前都是凭着良心,尽我对以色列国的义务,直到今日。」
2. 23:5。这并不是有大祭司出席之犹太议会的正式会议,而是那个千夫长所召集的一个会议,而且无疑地是由千夫长自己担任主席。所以保罗并不晓得那个说话的人是千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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