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273天:罗马书6:15-7:6
阅读经文:罗马书6:15-7:6
问题思考:
到此为止,从保罗的论据可能引起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吗?”第二:“怎样才能不在律法之下呢?”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在6:15-23节,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在7:1-6节。
1. 在6:15-23节,是把哪两种主人加以对比呢?他们分别要求怎样的服事,且各有什么结果呢?从这些事情看来,我们是否可以仍在罪中,这个问题唯一可能的答案是什么呢?
2. 在答复第二个问题(“怎样才能不在律法之下呢?”)时,保罗举出婚约作为一个受律法约束,而后来得了自由的人的例证(1-3节),并将它应用在基督徒身上 (4节)。在基督徒身上,他在律法下的旧地位借着谁的死而被宣告結束呢?谁是那个新的丈夫?与旧的对照、看来,这新联合的果效是什么?参5,6节。
注:7:4。当基督的身体死亡时,祂便进到了不受一切律法规条约束的生命境界,而我们既然与祂同死,我们也得以自由了。我们分享祂复活的生命,就能不再在律法的束缚下生活,而是在乐意顺服的爱中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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